外观专利指的是对产品的样式、图案或其结合及其色彩与样式、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指的是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相似的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办理。很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办理授权后得到的保护力度相同。
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办理,在审查环节可能性会接收到审查员传出的审核意见通知书,这些外观设计归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要求专利申请人只可以提交当中1件专利申请,否则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这将会导致申请者的当中一个设计方案丧失了申请办理授权的可能性。
很多知识产权意识强的申请者每一次产品升级换代都是会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但产品升级换代并不是必然需要提交新申请办理的,若新产品与原专利外观外观设计较小,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中,则不需要提交新申请办理。
提交新申请办理可能性由于缺少创新点没法授权,侥幸授权,环节可能性由于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区别被别人轻易无效,会导致败诉。
若专利产品由很多个部件组装而成的,在申请者费用预算可以的情形下,将整机拆分成具有授权前景的很多个部件,各自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者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性含有很多个创新点,为了能节约成本,申请者可能性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有很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在有很多个创新点的产品设计方案中,获取创新点,每一个创新点申请办理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若产品的样式、图案或其结合及其色彩与样式、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性,将产品在样式上的创新性单独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颜色和图案作出改变普遍性比较简单,但色彩与图案的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会产生较大影响,申请办理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样式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产品的外形可以进行版权登记也可以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下,申请者认为产品已通过版权登记得到了保护,由于版权登记费用普遍性低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办理,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
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比版权大,仅通过版权,得到的赔偿费用可能性低于侵权人得到的利润,会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或赔偿额不足够平衡权利人的支出,打击权利人的积极性,最后失去市场。仅有版权,可能性没法有力地保护权利人的市场。在条件可以的情形下,建议同时申请办理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
相比较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办理的技术含量较低,申请者自身拍照提交,可能性也可以得到授权。但授权不应该是专利的最终目的,为专利权人给予切实可行的保护才算是其意义所在。尤其是创新点的提取,需要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