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专利制度本质是保护创新。我国专利制度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演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渐近完善和成熟。专利制度将我国社会带入了一个“创新保护”的新时代,全社会也日益形成了以专利为纽带的创新发展新格局。
数十年来,我国专利制度历经了从无到有、与时俱进、驱动创新等历程。1950年,我国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然而到了1952年仅审查批准了4项专利。
1954年出台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发明、技术改进及奖励条例》),替代了此前的《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然而我国又于1963年废止了《发明、技术改进及奖励条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我国的专利制度从这一时期开始进入真正的筹备阶段。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终于在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标志着我国对发明创造的保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世纪80年代,国际专利制度又进入了更高水平的保护阶段,它的重要标志是TRIPS协议的出台。为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我国于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这次修改围绕着强化专利保护的专题展开,扩大了专利权的适用范围,删除了原有专利法中有关药品、食品、饮料、调味品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
2000年8月,我国专利法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此次修改引入了TRIPS协议中的许多规定,进一步提升了专利权的保护水平。终于,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第143个成员国。
2008年我国专利法迎来了第三次修改。如果说此前我国专利法的修订更多是为了满足加入WTO的要求,那么2008年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则更多源于我国自身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
这次修改并没有创设太多新的制度,而是总结既有制度的运行效果的基础上,对专利法进行全面升级和完善,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更加严格和务实。
今年6月1日,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施行。目的是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据GlobalData 预测,到 2025 年,中国的制药行业预计将达到 3009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 (CAGR) 为 12.2%。尽管历史上中国是由仿制药占据主要市场,但近年来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正推动国内的创新研究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