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是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就算我们准备好了所有材料,这个申请可能还是不被受理的,这是为什么呢?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都有哪些原因将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呢?
1.专利申请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也不是以中文提出的,不予受理。例如,不允许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电话提交专利申请,不允许未经翻译的外国申请文件。
2.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明确或者不能确定。例如,申请人提交了设计请求,但没有提交图片或照片,而是提交了说明和图纸。由于外观设计申请不需要提交说明书,在审查时无法确定申请人想要申请哪一种专利,应当审查哪一种专利申请予以受理。
3.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未打字、印刷、手写或涂改不清;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图纸或设计图片,或模糊(设计图片)或涂改不可受理。例如,不允许使用铅笔和模糊图片绘制图纸和图片。
4.未经协议、条约或者专利互惠的国家或单位向中国提交的申请,不受理,也不允许外国人或外国单位在中国永久居留或营业场所,也不得接受香港的单位和同胞。《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中国专利局和台湾地区。不能办理申请手续。
5.基本申请文件不完整,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说明书(实用新型申请缺少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中缺少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图片、图片、图片等。这张照片是不允许的。例如,仅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提交附图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但是,受理条件的审查只审查专利申请各部分的完整性,不审查各部分文件的完整性。例如,说明书应该有五页。申请人只提交1-3页和5页,仍可以接受。验收办公室只注意到收到了文件清单上的4页说明。这种缺陷往往是不可弥补的,因此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必须仔细核对。
6.申请人的姓名或地址不在申请书中是不允许的。例如,请求采用非标准格式。它只包含发明人的姓名和发明人的姓名。没有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因为专利申请没有申请人,所以不能受理。
7.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申请的;不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